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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兴祥案件警示心得体会5篇

时间:2023-06-19 17:00:04 浏览量:

何兴祥案件警示心得体会5篇

何兴祥案件警示心得体会篇1

  5月16日,建行晋城陵川支行组织全行员工利用周例会,认真传达学习了市分行《关于开展蔡鄂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中纪委网站关于蔡锣生、何兴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通报。要求全行员工充分认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重要意义,结合本职工作,严格履职,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案为鉴强化学习。要求全行员工对中纪委网站关于蔡锷生、何兴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利用晨夕会结合自身工作进行再学习再讨论,深刻汲取蔡鄂生、何兴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教训;以案为鉴,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不越底线、不钟红线.不碰高压线.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二是以案为鉴抓对照检视。要求全行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照检视情况表和总分行各项禁令逐条对照,严格检视,看-一看自身行为是否规范,检视自身存在什么问题.在此甚础上采取现场和非现场检查、互查等方式进行排查,通过多频次排查;发现隐形和深层次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消号,防患于未然。三是以案为鉴抓好整改。通过学习检视、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整改到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管理要做到常态化,时时事事要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廉洁修身齐家,落实好主体责任,常提醒,常教育,常反思,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有效传导压力,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通过学习、教育,在全行止下形成一个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氛围,使每位员工严格履职按章操作,使每位领导率先垂范,做出表率,营造-个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何兴祥案件警示心得体会篇2

  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9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钱文挥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何兴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与会同志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完全赞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定,全力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何兴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会议指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何兴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的坚强决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加大金融反腐力度的坚定决心。农发行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定精神上来,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认为,对何兴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表明,金融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复杂。农发行党委要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驻行纪检监察组贯通协同,加强党内监督。党委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一岗双责”,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友,自觉抵御各种风险和诱惑,以实际行动有效带动全行持续深化以案为鉴、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环境,扛牢抓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以从严治党带动从严治行。

  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农发行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会议要求,要坚定不移深化农发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以清醒头脑、鲜明态度、有力举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聚焦突出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查处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坚持查清问题、防控风险、追赃挽损、弥补短板、重塑政治生态协同推进,正风肃纪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融合贯通,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加强农发行廉政文化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针对何兴祥案件暴露的问题,要第一时间组织全行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让全行员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从严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努力把农发行建设成为更好地执行国家意志,服务“三农”需求,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国有政策性金融机构。

何兴祥案件警示心得体会篇3

  国开行原党委委员何兴祥被逮捕,成为今年以来继原银监会副主席蔡锷生后第二位被逮捕的金融领域干部。

  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涉嫌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违法发放贷款、隐瞒境外存款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对何兴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月26日,中纪委曾对何兴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审查调查结果进行了通报。

  经查,何兴祥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绩观扭曲,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决策部署不到位、搞变通,甚至自行其是,滥用金融审批权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给国家造成特别巨大损失,不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家风不正,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入职就业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要狠抓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明确责任分工,限定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问责到位、长效机制到位。加强对监管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真正管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提供坚强保障。

何兴祥案件警示心得体会篇4

 

何兴祥案件警示心得体会篇5

  最高检5月6日消息,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涉嫌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违法发放贷款、隐瞒境外存款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兴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何兴祥利用担任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等职务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何兴祥身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及保函,情节特别严重;何兴祥身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何兴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隐瞒境外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何兴祥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绩观扭曲,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决策部署不到位、搞变通,甚至自行其是,滥用金融审批权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给国家造成特别巨大损失,不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家风不正,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入职就业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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