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机关党建情况调研报告3篇
检察院机关党建情况调研报告篇1
一、对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内涵的认识
检察廉政文化,是围绕廉政主题开展的一系列文化教育,文化建设活动。检察廉政文化就是以先进的廉政理论为指导,先进的廉政思想为核心,先进的廉政制度为基础,先进的文化阵地为载体,它承担着权威廉政理念,弘扬廉政精神,营造廉政环境的重要任务。其目的在于使检察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通过潜移默化,增强检察干警的反腐倡廉意识,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检察廉政文化氛围,为基层检察院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正气支持和思想保证,使廉洁执法成为基层检察干警的共同信仰、追求和自觉行动。检察廉政文化建设的内涵十分丰富,包括检察的思想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等内容。
(一)检察机关思想文化
检察机关的思想文化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信念文化。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以实事求是为核心作用的马列主义、思想,以改革开放为核心作用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与时俱进为核心作用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作用的和谐社会构想,旗帜鲜明的保护人权,抵制和反对神权和封建特权,大力弘扬和倡导符合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符合时展方向的廉政文化。二是职业文化。检察机关必须培育积极向上的履职文化,继承和发扬我国历史形成的秉公执法、清正廉明、惩恶扬善等优秀司法文化传统,尽心履职,开拓创新。三是道德文化。检察人员作为普通公民,应具有“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道德品质。根据检察工作的特点,又应具有保障执法公正,提高执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加强自身修养,摈弃腐朽思想,遵守职业道德等品质。
(二)检察机关制度文化
廉政制度是检察机关廉政文化的规范化表现形式,是检察人员保持良好职业操守和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要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度,以自侦工作和刑检工作为重点,对容易出现违规办案,不文明行为而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岗位和环节进行整改和规范。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措施,强化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从制度上保证检察机关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和检察人员的廉洁性。
(三)检察机关物质文化
检察机关的物质文化是有形的实物形态存在的文化,是检察机关在长期的执法活动中逐步积累的检察思想文化基础。物质环境,直观反映检察机关建设成就和廉政文化的品质。例如,年6月,怀化市检察院组织本系统纪检人员赴株洲市,醴陵市检察院参观学习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时看到,检察办公大楼正面外墙都挂有国徽装点肃穆与宏伟,楼内大厅,走廊都有警句格言,文化设施的建设,办公设备的现代化,办案装备和生活场所都展现廉政文化特色,展示“公正廉洁,执法为民”等形象。
二、当前基层检察院廉政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各级检察院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大力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有效增强了检察干警的反腐倡廉意识,树立了检察机关文明办案,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促进了自身队伍的建设,在充分肯定效果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基层检察院廉政文化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
第一,在思想上对廉政文化建设意识、作用认识不足。虽然检察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已有几年时间,但从总体上看,这项工作才刚刚起步,一些基层院廉政文化建设还或多或少处在一种“盲目”的状态,却未达到“自觉”境界,为此,少数干警甚至领导仍然对廉政文化建设感到无所适从,有人时常产生“什么是廉政文化,我们建设的是不是廉政文化?”的疑问,还有人产生“检察廉政文化到底怎么抓,抓什么?”的困惑,对开展检察廉政文化建设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
第二,对工作部署缺乏科学规划。一些基层院廉政文化建设既无长远规划,也无年度计划,只有上级“规定动作”,而无本单位“自创动作”,有些基层院看上去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搞起来了,但实际不是主动开展而是被动应付。
第三,在效果上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检察机关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取得的成绩自然是初步性阶段性的,有的基层院把廉政文化建设等同于单位环境的美化和丰富干警的业余生活,对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内涵缺乏必要的认识,存在一定的“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效果”的倾向。
三、基层检察院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的主要原因
存在问题与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
(一)缺乏认识,重视不够。目前,一些基层院把廉政文化等同于廉政教育,认为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就是“上廉政党课,办廉政书画,树廉政典型”的活动,没有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些干警认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点是防止领导干部出问题,自己既不掌权,也不管钱,更不管人,没有腐败条件,想腐败也不可能,有的干警认为廉政文化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许多人力,物力,财力,精力的投入,而当前基层检察院人员少,任务重,哪有时间和精力抓廉政文化建设,甚至认为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是多余的“形式主义”,是“领导生病,给群众吃药打针”,把抓检察廉政文化工作同干好本职工作对立起来,对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意义,作用认识不足。
(二)活动不多,形式单一。有的基层院,只把廉政文化建设看做法律监督活动的管理方法或管理手段,而忽视了开展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活动需要一定的载体。有的基层院把廉政文化建设等同于对全体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纪律教育的开展,并没有把廉政文化建设放在整体检察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来实施。有的基层院由于主观上认识不够,客观上人员少,任务重,经费紧张等,廉政文化建设的人力,物力,财力,精力投入都相对不足,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时,只停留在文化活动上,不能很好的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党风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与创新服务型、学习型机关结合起来,与勇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结合起来,导致活动不多,形式单一或一“热”一“冷”现象。
(三)长效机制不够健全。工作不主动,制度不完善,廉政文化建设未纳入总体机制,未形成整体合力,也是问题存在的原因之一。目前,廉政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无论与上级要求比,还是与形势发展需要看,都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地方致使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个别部门没有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自己的事情来落实,只是领导和牵头部门在“单打独斗”,唱独角戏,其他部门不参与“大合唱”,把廉政文化当成身外事,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没有将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四、加强基层检察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思路和举措
(一)加强基层检察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思路
1、必须把构建基层检察机关廉政文化作为完善思想教育体系的系统工程来抓。构建基层检察院廉政文化建设机制,首先要进一步强调思想政治工作的地位。注重思想政治工作多种手段的运用,切实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要注重人们思想品德的塑造,调整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之正确处理行为中权力与利益的关系,具有很强的道德性,历史继承性和社会公认性。它不仅灌输廉政知识,更要求培养廉政信念,内化人格修养,转化为廉政行为。当前,基层检察院廉政文化建设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正面灌输与负面影响的矛盾,积极推进与消极对待的矛盾,人情亲情与公正执法的矛盾,经济困难与现实需要的矛盾等等,这些矛盾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增加了思想教育的难度,也决定了新形势下检察廉政文化建设的工作重点和发展走向。
2、必须把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作为基层检察院建设廉政文化的根本途径。反腐倡廉的实践告诉我们,根治腐败,要有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带来许多深刻而沉痛的教训,在法律上,可进一步实行条文公开制度,程序公开制度,解释公开制度;在经济上,可进一步实行财产登记制度,收入申报制度,消费检查制度,存款实名制度;在职责上,进一步落实领导负责制,连带追究制度,纪检监察介入跟踪制度。
3、必须把改善环境作为构建基层检察院廉政文化的重要条件。建设基层检察院廉政文化,必须提供较好的经济条件,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硬件配套是基层检察院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条件。在人员进口上,要注重文化修养和法律专业水品,在工作业务上要注重继续教育,不断培养,在办案条件上,努力采用现代化办案手段,满足执法办案实际需要。
(二)基层检察院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主要措施
1、树立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的理念。我认为要把思想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亲和力,使检察干警易于接受,促使将法律,纪律等“他律”转化为高度的“自律”,把外在的强制变为内在的自觉行动,让廉洁自律意识牢牢在心里扎根。反腐倡廉,惩罚人并不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初衷,教育挽救人才是目的,平时,要多做思想教育工作,经常提醒,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过程中,也要有理,有据,有节充分保护和尊重党员干部的人格,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鼓励探索者,教育失足者,惩治腐败者,追究诬陷者,充分保护和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检察院机关党建情况调研报告篇2
在检察院政治处工作已有一年时光,深刻的体会到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是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建工作的状况如何,直接影响到检察干警的精神状态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以及检察机关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随着新形势的发展,我院的党建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如何认识和分析并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也是当前检察机关面临的一项新课题。
上半年以来,我院直属党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着力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为全面完成各项检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一、2022年以来我院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班子建设,提升队伍凝聚力。一是抓好学习,认真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健全和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规范落实“5+X”模式。始终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二是加强领导班子民主政治建设。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交心谈心等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召开查摆问题生活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原因,切实整改。三是强化班子成员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表率作用。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
(二)完善制度建设,推进党建工作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重点突出、责任明晰、奖惩分明、导向鲜明的党建及组织工作考评机制,我们及时制定修改完善了我院《规章制度汇编》、《直属党委、党支部工作职责和制度》、《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明确规定了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党务政务公开制度、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充分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活力。
(三)实施素质立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以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为载体,大力开展“素质立检”工程,一是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放松,确保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每周五组织股级以上干部及新进公务员参加党校的培训课程学习。二是开展岗位练兵和抓好队伍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执法水平。除选派人员参加上级安排的学习培训外,大力开展读书活动和组织各类培训。年初制定了全年的教育培训计划,通过20天的春季整训、网络培训、业务部门实训等活动,学理论、学业务。三是高度重视干警的拒腐防变教育,定期观看反腐倡廉方面典型案例短片,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选派3名年轻干警参加全县学习宪法、监察法和新党章知识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
(四)营造人文文化氛围,增强团队整体合力。积极向上的检察文化是激发干警工作责任的重要因素,可以有效地激发干警的积极性、创造性。一是注重典型引路营造检察正气,七一建党节评选出全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并在大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在全院形成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热潮。二是营造相互关爱,和谐向上的机关氛围,从关心干警的政治、工作和生活需要出发,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凡遇到干警工作变动、家庭变故、个人生病、有思想情绪、院领导都坚持谈心和家访,把党组的关心支持传达到位。三是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走访扶贫村的困难党员和群众,与困难群众结对子,为困难党员群众捐款,为帮扶村解决实际问题。四是丰富文体活动,陶冶干警情操,开展了干警户外拓展运动、登山运动、“五四”青年节等活动,积极参加县里和市院组织的各类比赛活动,丰富了检察文化建设,弘扬主旋律。
二、我院目前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有待加强。部分党支部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存在工作消极被动和应付交差的现象。上级布置下来的工作有些没有得到及时落实,需要政治处再三督促完成。工作中缺乏创新意识和工作活力,有些党支部更是因为检察业务工作而延误党建工作,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效果不佳,支部手册上的记录不够详细深入。
2、党员教育学习方式不够丰富。党建工作形式依然停留在开会学习相关文件、传达相关精神等老路子,除了每个月的“三会一课”,其他方式的教育培训方式较少。不同党员的身上存在的问题也不同,有些是党性意识薄弱,有些是纪律意识淡薄,没有根据具体问题进行针对性地学习,导致每次党建工作成果有限,无法充分起到培养优秀党员,加强党的建设的效果。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造成我院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客观上人事变动造成了工作安排上的缺位。基层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的定位应当也必须是检察事业前进的政治方向,是基层检察队伍发展的精神动力,是基层检察业务建设的根本。然而,由于我院今年一月份刚完成反贪、反渎机构的转隶工作,四个党支部的支部书记存在人员变动,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到三月份才初步完成,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党支部委员要同时兼任行政和法律职务,在客观上无法充分保障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机关党建工作往往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导致党建工作难有实效。
2、缺乏与时俱进的创新型党建意识。在党建工作中,基层人员缺乏创新意识,在形式上依然仅限于“三会一课”的固有模式,在内容上还是停留在学习文件、传达精神的基本板块。长期不变的党建形式,造成了党建工作渐渐流于形式,无法在广大党员干部心中产生深入的共鸣,也使得部分基层干部对党建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够,懈怠了学习。
3、党员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一是政治素质有待加强,不能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
二是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知识面偏窄,对新技术的掌握程度不够,对新形势下的党建工作了解不透彻。三是工作作风有待改进,有的党务工作者随大流思想严重,对党建工作缺乏求真务实的态度和俯下身子干工作的踏实作风,与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不相适应。
四、加强我院党建工作的对策
1、继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完成县里下达的党建和组织工作任务,全面改进检察机关工作作风,完成省、市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开展“弘扬主旋律”宣传系列活动。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利用“*检察”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推送宣传信息,加大宣传力度,传播正能量。二是开展“走进新时代”教育系列活动。组织“青年读书班”、党课培训、纪念建党100周年活动,举办各支部书记、党员发展对象等培训班,全面掌握党章的基本内容,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
2、坚持大抓基层打基础,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严起,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扎实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党组织。一是夯实党建责任。坚持“一诺双责三清单”,制定2022年党建工作任务指导书,层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规范党组织手册、党小组和党员手册。制定党建工作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实行“半年考核、年终硬考核”的常态化考核机制,将考评结果纳入总体工作目标考核,对考评末位的支部书记进行约谈追责,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以制度保障工作到位,推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专项行动。“党员示范岗”总的要求是群众公认、实绩突出、作用明显。要树立“三种形象”:一是树立立足岗位、扎实工作的“敬业形象”;
二是树立心系百姓、服务群众的“奉献形象”;
三是树立严格自律、勤政廉政的“公仆形象”。三是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和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自觉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从严从实做好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各项党务工作。四是推行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制定建设标准,科学合理设置支部,配齐配强支部书记,开展“先锋支部”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推进支部星级指数管理,常态化开展示范创建、规范达标、整顿转化工作,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3、坚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把日常监督抓在纪律处分前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作风建设。同时,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不断增强党组织向心力、凝聚力、号召力。一是加大教育管理和执纪问责力度。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强化作风建设。抓好正风肃纪工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使党员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二是做好凝心聚力工作。组织各类岗位建功活动,讲好身边故事,唱响创新和实干的最强音。以党建带群建,推动团委、工会、妇联、女检协等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三是认真落实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针对当前干部思想困惑和工作生活压力等问题,各支部每半年至少分析研判1次党员的思想状况,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关怀帮扶和心理疏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困难党员、干部、职工帮扶力度,拓展服务渠道。进一步落实党群干部关怀制度。四是丰富机关文化生活。开展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微型马拉松”、“户外拓展”、“送温暖、献爱心”等系列活动,优化机关文体活动,多做暖人心、稳人心、聚人心的实事。
检察院机关党建情况调研报告篇3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年工作要点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两院”一年多来开展刑事检察、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进行调查。8日4日一8月6日区人大常委会调查组邀请3名人大代表在常委会副主任聂小祥同志的带领下,就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调查组采取“听工作汇报、走访座谈、案卷抽查”的方式进行。调查组在听取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先后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召开了座谈会,向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了解了相关情况,查阅了相关案件材料。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两院”刑事检察、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及其主要成效
区检察院、法院一年多来能按照上级院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紧紧围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
的工作主题,以实现我区综合实力领跑张家界为目标,以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重点,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打造“平安xx”为己任,注重打击与预防相结合,刑事惩罚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不断加强和改进了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工作。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领导重视确保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强有力的武器,体现了国家司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两院”领导班子历来十分重视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工作,把这一工作列入了“两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两院”党组每年都认真研究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工作,定期听取刑事工作专题汇报,对刑事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以及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制定相应措施,指导批捕、起诉和审判工作。针对刑事案件特点,“两院”充分发挥检委会和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不捕、不诉和宣告缓刑案件由检委会和审委会具体讨论决定,严把刑事案件质量关。
同时“两院”还十分注重加强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力量,抽调责任心强和业务素质高的检察官和法官调整充实队伍。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当,人员得力,近一年多来,“两院”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工作健康发展,刑事案件质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我区检察院、法院在刑事检察、刑事审判工作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在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的同时,按照“稳、准、狠”的原则突出打击重点,先后依法严厉惩处了一批盗窃、抢劫、抢夺、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和寻衅滋事等案件的犯罪分子,对严重暴力犯罪在符合“两个基本”的前提下,依法从重从快地加大打击力度,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我区社会的和谐稳定。一年多来,区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此类案件57件101人;区人民法院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239件399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1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42人。
(三)从严把握依法惩处经济犯罪
“两院”在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不断加大了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区检察院刑检部门与自侦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保持了对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效果明显。如在办理祟文派出所副科级侦查员陈光英徇私枉法一案中刑检部门提前介入,为案件的重大突破和快速批捕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以来,区法院共审理各类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4件27人,审理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8件9人,维护了我区经济发展和市场秩序,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社会反响较好。
(四)标本兼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是“两院”充分利用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的岗位优势,把严格执法与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相结合,
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过失犯罪、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做到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适度,全力预防和减少犯罪。区检察院共对68名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对23名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小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起诉。区法院依法对33名未成年人宣判了缓刑切实做到审判一个、挽救一个、教育一批,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注重疏导,努力化解自诉案件及附带民事案件。此类案件大部分是因邻里之间、熟人之间因琐事发生的伤害案件,两院在公诉和审理此类案件时,坚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注重疏导,化解矛盾,减少对立,大量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区法院共审结此类案件23件,附带民事部分调解结案14件,调解率达60%,调解金额达68万元。三是“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院”结合我区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灵活公诉庭审方式,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到案发地适时召开公审公判大会,进行公开宣判,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今年以来区法院针对破坏监管秩序、盗窃和非法开采镍钼矿的犯罪行为,先后在张家界监狱、南庄坪办事处邢家巷社区、三岔乡进行开庭审理,社会反响好,效果明显。
(五)公正司法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区法院在刑事审判过程中,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一是继续坚持公开审判原则。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进行公开审理。二是实行普通程序简化审。对一些案情较为简单,被告人认罪的案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简化审理,从而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三是提高案件的当庭宣判率。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和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尽量当庭宣判,不给案外因素干扰法院审理留下可乘之机。四是理顺审判长、合议庭、分管院长和审判委员会之间的关系,制定了《刑事案件程序操作规范》,由庭长、主管副院长层层把关,实现了刑事审判工作“零”超审限目标。
区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去年以来,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刑事犯罪案件32件68人不予批捕,不构罪不捕20件49人,共追捕追诉3人,向法院提请抗诉4件5人,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检察建议7份,纠正监外罪犯脱管、漏管37名。使有罪的人受到法律的惩罚,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法律法规得到正确执行。
二、“两院”刑事检察、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办案质量和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调查情况看,刑检工作的办案质量和效率比过去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为:一是在应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方面出现了尺度把握不准、不严、不一致,
另外受检察院系统内部考核机制的影响,对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案件,法院一律要判实刑,判缓刑、管制、拘役和免予刑事处罚的就认为是逮捕质量不高、是有瑕疵的案件。因此,检察院在决定逮捕时就格外慎重,在一些案件捕与不捕的问题上争议较大,致使一些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不利于打击犯罪。如沅古坪镇犯罪嫌疑人李英雄、龚仙婵等四人聚众一案,仅逮捕1人。二是审查案件的业务能力和出庭公诉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向法院提起公诉撤回起诉的案件还有一定的数量。
(二)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
受各种因素的制约,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工作相对比较薄弱。立案监督仅限于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对公安机关立而不侦、查而不细的案件缺乏有效监督办法;监督手段匮乏、监督效果不佳。如犯罪嫌疑人楚某等四人轮奸一案,公安机关没有将犯罪嫌疑人楚某一并报捕,检察机关通过审查认为楚某构成犯罪,而且多次参与抢劫,运用法律监督程序进行了追捕,并多次建议公安抓捕,但效果不佳,致使犯罪嫌疑人一直逍遥法外。又如犯罪嫌疑人敬某、陈某等8人重大抢劫一案,6人在逃,检察发了建议,但追捕不力。诉讼监督考虑关系的多,制约的少,提起抗诉的案子较少,监督力度不大。
(三)定性不准量刑不当的现象依然存在
区法院比较重视把握自由裁量权和量刑平衡的关系,强调刑法的惩罚功能,要求法官在刑事审判中慎重适用从轻、减轻情节,但在一些同种类犯罪的量刑原则、量刑情节、量刑幅度上把握仍不够一致。去年以来中级法院改变一审定性的1件,改判3件,发回重审的两件。如胡某某聚众斗殴一案,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定性而中院以聚众斗殴进行判决;杨某某、李某某、覃某某非法买卖爆炸物一案一审分别判处三人4年半、4年半的4年,此案中院发回重审后分别判处三人10年、10年的7年。同时在“两抢一盗”、“地下”等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适用缓刑,社会反响较大,群众认为不利于我区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而且少数缓刑案件在判处罚金上,还存在审前商议、判前缴纳的现象。
(四)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两院”组织的专门培训相对比较少,而刑事检察部门和刑事审判部门工作任务重,人手少,工学矛盾突出,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人员常常忙于个案的审理,未能静下心来对案件进行总结,对刑事检察刑事审判形势进行分析的时间不够,法学理论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法官检察官的司法能力和业务水平还不能够完全适应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工作的需要,与职业化、专业化、精英化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局限于传统和惯例,创新意识不强;对刑事检察官,法官队伍的业务培训尚未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机制。
三、几点建议
(一)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突出重点,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依法加大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力度。当前要重点加大对“两抢一盗”、、“地下”、非法开采镍钼矿等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大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的查办力度,全力维护我区的政治和经济安全,为我区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要不断更新司法理念,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审限意识,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不断提高办案效率,防止超审限办案,杜绝超期羁押。
(三)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要结合刑事案件开展法制宣传,对一些社会影响大的刑事案件,选择典型,适时召开公判大会,进行公开宣判,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要着眼于减少、预防犯罪,结合对各类案件的公诉、审判,认真分析犯罪的原因、规律和特点,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司法建议;积极参与各种专项斗争,支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以及社区矫正工作。
(四)严格管理,进一步抓好刑事检察、刑事审判队伍建设。
要大力提高刑事检察刑事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优化检察官法官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提高专业化水平,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刑事检察刑事审判队伍,为刑事工作的优质高效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五)积极探索,不断深化刑事检察刑事审判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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